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注销湖北安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有关事项的复函2018-10-10 17:12

作者:规划科技司 时间:2018-10-10 点击数: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注销

湖北安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

甲级资质有关事项的复函

应急厅函〔2018〕483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注销湖北安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同意依规注销湖北安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

二、请你局做好收回该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PJ-(国)-530)等工作。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