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解读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参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委“十三五”期间的相关政策和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对切实提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一、编制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发展,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里程、道路交通流量、公路客货运量逐年攀升,人民对美好生活和交通出行安全的需求不断提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职能部门注重法治引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然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仍然存在不少基础性的老大难问题,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依然很大,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多发频发。“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机动车、驾驶人及道路交通流量等仍将处于高速增长期,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同时,城市交通拥堵、出行难等问题可能会加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并明确提出加强大数据、新技术的应用。《规划》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为中心,兼顾城市畅通安全,坚持“预防为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原则,注重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强化落实,力争解决或缓解当前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同时,充分考虑“十三五”时期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科技发展趋势,强化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中有关措施的衔接,力求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与《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关系
《规划》是我国第二个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五年规划,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与《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相比,不再只是安全生产五年规划的子规划,而是兼顾考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道路交通公共安全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旨在全面提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规划》与《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在目标、任务、重大工程等设置上保持了紧密衔接,特别是将主要任务细分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道路交通公共安全领域,其中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规划任务是对《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相关内容的细化和延伸。
三、《规划》目标的设置
规划目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总体目标,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车辆安全性明显改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部门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率明显减少、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控并呈现有规律的稳定状态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二是量化目标,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4%以上、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6%、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8%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反映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相对指标,比死亡人数更具科学性;其中“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6%”是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交通事故提出明确目标,与《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考核指标一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是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选择较大以上事故下降率作为考核指标,具有现实意义,有助于促进我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规划》的主要任务
规划主要任务涵盖体制机制、交通参与者、车辆、道路、管理执法、应急救援、科技支撑七大方面,每个方面的任务中又包含多项具体任务。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主要包括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共治,形成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企业、相关行业/领域的多层次多方位社会共治。
2、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素质。主要包括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建立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信用体系,促进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
3、提升车辆安全性。主要包括加强机动车本质安全管理,加强机动车动态安全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加强低速电动车源头管理。
4、提升道路安全性。主要包括强化道路安全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行道路安全性评价,持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水平,全面提升道路本质安全。
5、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能力。主要包括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效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能力。
6、提升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与救援急救能力。主要包括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指挥联动机制,加大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投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能力建设,加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建设。
7、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支撑能力。主要包括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成果转化和资源共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数据应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数据采集应用。
五、《规划》的重大工程
围绕“十三五”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规划》提出了六项重大工程: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工程、重点车辆安全性提升工程、重点道路设施安全提升工程、道路交通安全主动防控体系构建工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应用与数据共享工程。建设实施重点工程旨在充分发挥其载体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安全投入,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上实现突破,推动《规划》取得实效。
六、《规划》的实施保障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效果评估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同时,各地区要拓宽经费筹集渠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规划实施考核制度,确保《规划》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