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01 点击数: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大型商业综合体一直是社会火灾防控的重中之重。2018年下半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在全国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协同行动,共同努力,取得一定成效。由于此类场所集购物、餐饮、文娱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用电用气不规范、动态隐患易反复、安全管理落实难等突出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为进一步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现在起至201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整治突出风险隐患,有效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及企业集团总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部门协同治理水平,并以“回头看”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约谈部署发动。地方各级安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在1110日前对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及本地连锁企业集团总部的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通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和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明确标准措施,切实组织发动到位。

二、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结合实际,对照2018年专项整治内容,将内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作为重点(附后),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1125日前,要完成自查工作,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向社会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开展系统内部排查。中粮、华润等有关中央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系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自查工作。11月底前,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要组织或者聘请消防安全专业团队实地核查,并将自查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同时,有关地区要督促万达、华联、龙湖等大型连锁企业集团总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

四、加强部门联合检查。地方各级安委会要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于1215日前对照单位自查和企业系统排查情况,组织对本地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核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安全。

五、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各地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者自查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与企业诚信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12月底前,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改责任落实。

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重视单位应急能力建设。1110日前,要督促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对全体员工、本地连锁集团总部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1125日前,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具备实战能力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的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七、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各地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接入物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针对餐饮后厨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的实际,督促使用燃气的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和自动灭火装置,确保用火用气安全,最大限度减低火灾风险。

八、规范长效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将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各地、各企业集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标准和企业标准。要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实施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11月底前,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大型连锁集团总部要打造一批本地区、本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12月底前,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在本地区、本系统大型综合体进行推广,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回头看”工作部署情况,请于111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130日、1231日,报送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联系电话:010-839325978393258783932910(传真)。

附件: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91024


附件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

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821号)的整治重点,结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是否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是否以书面合同方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联动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受遮挡、妨碍或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

(三)餐饮后厨消防安全。

1.餐饮场所是否规范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是否明确专人在闭餐后负责“关火断气”。

2.是否定期对燃气灶具、燃气阀门和管道等进行检查维护,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是否定期清理排油烟道,是否及时清理后厨杂物。

(四)电气消防安全。

1.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上,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

2.是否违规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气取暖设备是否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3.营业结束时,是否及时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是否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是否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

(五)易燃可燃物品。

1.是否违规储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六)安全疏散条件。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堆放货物或者杂物;是否违规设置柜台、货架。

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的门是否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

3.有顶棚的步行街、中庭是否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及堆放可燃物。

4.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门、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

(七)内部装修改造。

1.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

2.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

3.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八)应急处置能力。

1.单位微型消防站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和“3分钟处置”的要求;是否与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落实应急联动机制;是否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形成联勤作战体系。

2.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至少2人”的要求;当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操作规程及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3.单位是否明确应急疏散引导员;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是否定期组织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