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时间:2018-01-30 点击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做好总局系统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宣教函〔2018〕24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切实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填报和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起,每年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都要编制《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请登录中国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1/22/content_5259190.htm),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同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在专栏中集中发布总局系统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工作年度报表。
请相关单位于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表的编制、发布、提交工作,并同时将发布网址链接及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提交情况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将年度报表发布情况列入政府网站绩效考评。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要做好网站数据统计,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电话:010-64463090、64463245(传真);电子邮箱zfxxgk@chinasafety.gov.cn。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