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时间:2018-03-21 点击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注销
哈尔滨天元劳动安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复函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8〕55号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建议注销哈尔滨天元劳动安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请示》(黑安监发〔2018〕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同意依规注销哈尔滨天元劳动安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
请你局做好收回该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PJ-(国)-035)等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