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03-28 10:43

作者:人事司(宣教办) 时间:2018-03-28 点击数: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宣教办)编制。报告总结了2017年度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总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和重点等三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人事司(宣教办)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电话:010-6446309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以下简称《要点》)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公开工作稳步前进。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对照历年国务院办公厅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和总局各项重点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要求,印发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32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了明确。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对“双随机”抽查、预决算信息、招投标信息、收费信息和安全执法案件信息等方面的公开要求。三是积极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年分两批对279件文件宣布失效并公开,将近年颁布的400余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全部在总局网站公布。四是加大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力度。通过对答复受理依申请公开件的分析,对照“五公开”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督促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五是完成总局政府网站升级改造,网站搜索、翻页等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栏目设置更加亲民合理。六是加快系统网站群建设,积极推进总局政务大厅建设。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

根据《要点》要求,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总局在政府网站上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相关信息,议案提案答复信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等方面,积极对外公开。

1.强化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在总局政府网站开设《安全生产大检查》专栏,公开相关信息3000余条;在中央主流媒体刊发大检查新闻81条;印发关于大检查情况的通报3次,编印工作简报40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及时向全社会公开通报大检查开展情况。二是开设一级栏目《预防预警》,分设《安全提示》《隐患曝光》《事故教训》《形势报告》《专题分析与预警》栏目,共发布信息226条,其中《安全提示》《隐患曝光》信息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滚动放置。在矿山安全方面,利用“微信助力矿山安全”新媒体系统,分类推送事故预警预防警示信息126条、超过100万人次阅读。在总局政府网站开设《遏制重特大事故》专栏,公开相关工作信息200余条。三是在总局政府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事故查处》栏目,及时发布事故挂牌督办情况、事故挂牌督办结果,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2条。

2.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推行随机抽查,督促有关企业对照情况开展自查、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于2017年12月修订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确定重点检查单位范围,要求对重点检查单位实行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对一般企业推行“双随机”抽查,不断扩大“双随机”抽查涵盖的行业领城及企业范围。三是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各地区将随机抽查与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相衔接,对随机抽查发现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按规定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3.推进预算及决算信息公开。

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及时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较上年度更加细化,尤其在决算中增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内容图文并茂,生动翔实。

4.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相关信息公开。

全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的政务公开。一是“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以煤炭行业单班下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在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发布技术报告、公布减人成效等方面进行了信息公开。对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关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单班下井超千人科技减人工作”竞争性磋商通知。二是公开发布科技减人技术方案,定期组织相关千人矿井、矿业集团公司、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单位召开工作碰头会、进度汇报会和工作推进会等,公布千人矿井科技减人情况。三是定期公布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取得的工作成效,动态调整后续工作。四是推动30个地区制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516项,提高矿山准入门槛,各地区制定的标准都在本地区主动公开,全国总体情况在2017年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执行情况在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范围内通报。

5.推进议案提案答复全文完整公开。

2017年共承办全国“两会”建议提案91件,其中由总局主办及分办的有50件。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都在总局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在全部答复建议的提案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主动公开35件,全部为全文公开,公开率达70%,包括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12件。

6.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

一是加强工作调研,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目前全系统有实体办事大厅的单位14家,没有实体办事大厅的单位12家(其中有4家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内设置了办事窗口),为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事项汇总和目录编制工作,《总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均已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办事指南要素基本健全,指南信息比较完整,与线下办事情况一致。涉及网上服务事项27个,其中可全程在线服务事项9个。三是加大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整合现有行政许可、咨询、查询系统,其中行政许可网上申办系统已投入试运行。目前,总局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注册用户数为3044845个,办件量为5410752件。四是与腾讯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强化平台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更好提供便民利企服务。

(三)强化重大政策文件制定意见征询

在总局政府网站开设《征求意见》栏目,对即将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网上公开征询意见,全年共对31个文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此外,还利用调研、座谈、研讨等方式征求意见。在牵头起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过程中,先后赴多个地区调研,组织召开9次研讨会,多次书面征求有关部委、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各省级安监局的意见。2017年12月12日,总局与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牵头起草《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过程中,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邀请10多个地方安监局有关同志集中进行座谈讨论,并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等单位专家学者帮助修改完善。征求了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家机关48个部门以及各省级安监部门、总局机关各司局意见,认真采纳吸收合理意见,对部分采纳和未采纳的意见分别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达成了一致。2018年1月1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

(四)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搭好用好平台。在总局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解读》栏目,统一发布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解读文章27篇。召开5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在总局政府网站在线全文图文发布。在新华网、中国网开展6次在线访谈,集中发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举措,回答网友提问。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审核以总局名义印发或联合其他部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时,同步审核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总局负责人审签。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缺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要求拟稿单位向总局分管负责人签报同意后,方可进入审核程序。其中,对解读材料,着重审核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形式要素。三是及时提醒督促。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编发文字号时提醒在拟稿人公布前,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发布。四是持续跟踪监督。对于已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检查发现需解读但仍未解读的,发函要求其限期解读,确实不能解读的要回函说明原因。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按需要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五)认真组织举办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干部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

一是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暨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由总局分管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专门要求。二是继2015年、2016年举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以来,2017年继续举办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培训班,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应急指挥中心,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舆情监测的处级干部全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长3天。三是继续采取以用代训形式,要求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网站管理人员轮流到总局学习培训,每人次学习培训时间为3个月。

(六)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

总局发布信息的平台和渠道主要有总局政府网站、总局政务微博微信、总局《公告》、新闻发布会及网络在线访谈等多种途径,同时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及总局主管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总局政府网站。全年通过总局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1000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613条(其中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务院安委办信息365条、总局信息248条)。发布政务新闻306条、事故信息220条、安全分析12条、各地信息6226条,转载媒体信息134条,中国政府网转载总局信息110条。总局网站日平均访问量2.1万次。

2.总局政务微博微信。着力加强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加强选题策划,运用动漫和图说等方式开展原创发布,多次进入腾讯部委新媒体排名前10位。全年总局政务微博与客户端共发送微博4494条,累计粉丝501万人。总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1469条,累计关注人数34万人。总局“三微一端”被转发、评论14.4万次,浏览总量达2600余万人次,特别是头条稿件每个稿件平均阅读量达3万余次,累积粉丝达545万,同比增长12.6%。

3.总局《公告》。全年编辑出版总局《公告》12期,收录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50篇,同步在总局政府网站发布的同时,分别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和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寄送。

4.中央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在中央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4家主流媒体播发、刊发各类新闻消息694余篇,同比增长15.7%,其中,中央电视台播发安全生产新闻消息322条(其中新闻联播20条,同比增长5.3%);《人民日报》刊发新闻52篇,同比增长4%;新华社刊发安全生产消息116篇,同比增长6.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消息204条,同比增长129.2%。与此同时,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和澎湃新闻等社会媒体也对总局工作进行了深入报道。在中国网设立《中国安监》栏目,推出4大专栏16个分栏目,建立了利用中国网宣传安全生产、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此外,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主办两报、两网、4微、两个客户端,实现安全生产原创新闻宣传内容的融媒体立体化传播。两报电子报可第一时间通过客户端在手机、PAD阅读分享,国家网信办将中国安全生产网列入中央新闻网站,两报两网纳入互联网转载信息源名单(安全生产领域惟一新闻单位),微信、微博平台全部纳入国家网信办新闻信息服务许可。2017年《中国安全生产报》全年共出版189期,共发布安全生产新闻11523篇(组),同比增长8%。《中国煤炭报》全年共出版143期,共发布稿件9214篇(组),同比增长6%。报社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安全生产类新闻资讯44675篇,被网络转载超过1/3,总阅读数1.8亿人次,累积粉丝数815万。中国安全生产报微信总粉丝量42万,总阅读量3540万人次,全年10万以上人次阅读量的文章数十篇。

二、不断完善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7年,全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件337件,全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给予答复,无法提供信息的说明理由,并尽量予以明示救济渠道。

(一)申请情况。在337件有效依申请公开件中,网络申请有316件,信函申请有20件,当面申请有1件,传真申请0件。

(二)受理情况。在337件有效依申请公开件中,3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6件属于同意公开范围,0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范围,5件属于不同意公开范围,271件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1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三)办理情况。337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未收到以总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以及相关行政应诉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和重点

2017年,总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信息化建设程度有待继续推进,离工作的实际需要、离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18年将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政策,全面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动态调整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严格执行。继续扩大公开范围,严格公开程序尤其是保密审核,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力推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二)围绕建一流政府网站的要求,补短板、强弱项,继续抓好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栏目设置、版面设计,优化搜索,进一步做好互动交流、盲人服务、外文服务等工作,树立部门良好网上形象。认真开展系统网站群建设,督导督促做好全系统政府网站改造升级,完善网站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功能。持续做好新年度系统内政府网站抽查监测整改、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抓住政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有利契机,建设部署网上行政许可、咨询、查询等系统,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更好实现便民便企。

(四)适应舆情监测范围扩大的情况,抓紧了解整合机构舆情应对情况,立足现有舆情监测系统,认真做好应急管理舆情监测分析报送工作,不断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舆情支撑。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