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18-06-13 14:48

作者:政策法规司 时间:2018-06-13 点击数: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

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委办〔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08-2013年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252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

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年)

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

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

6.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