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的通知
应急厅函〔2018〕14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2018年7月中旬在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防范遏制事故为目标,分析研讨新时代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动员部署广大煤炭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全面加强“人、机、环、管”安全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大力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工作,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7月12日至13日上午,会期1天半。7月11日(星期三)报到(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宾馆)。
(二)地点:潞安矿业集团公司。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
1.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合署办公的部门只参加1人)。
2.山西省大同市和长治市、陕西省榆林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四川省达州市、贵州省毕节市、云南省曲靖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等部分重点产煤市(州)政府分管负责人。
3.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中国华能、国家电投、中国华电、中国大唐、华润集团、宝武钢铁集团、中铝集团、中煤科工集团等涉煤中央企业总部分管负责人。
4.北京京能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大同煤矿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山西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河南能源集团、平煤神马集团、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内蒙古伊泰集团、汇能煤电集团,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吉林煤业集团,辽宁抚顺矿业集团、铁法矿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沈阳煤业集团,江苏徐州矿务集团,江西煤业集团,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四川煤炭产业集团,贵州盘江精煤股份公司、水城矿业集团,云南东源煤电公司,广西百色百矿集团,湖南煤业集团,福建能源集团,甘肃靖远煤业集团、窑街煤电集团,青海能源发展集团、西海煤炭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川矿业公司以及各典型经验发言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宣教办)、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人。
(三)特邀代表。
1.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司局(部门)负责人,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中国矿业大学主要负责人;
2.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工人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记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参加会议的煤矿企业,并汇总与会煤矿企业参会人员统一报名。
(二)会议安排7月11日在太原武宿国际机场、长治王村机场和太原火车站、太原南站、长治火车站接机接站,参会代表接送站信息请提前告知潞安矿业集团联络组(联系人及移动电话:马龙飞,18603434643;陈利花,13453581091。办公电话及传真:0355-5925913,0355-5921972〈传真〉。电子邮箱:msc5921837@163.com)。
(三)请各单位于7月4日(周三)上午11时前将会议代表回执(格式见附件)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及电话:井健,010-64464099,13801207552;陆南,010-64464464,13910820038;传真:010-64464294、64464064)。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