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2018-07-11 11:12

作者:监管一司 时间:2018-07-11 点击数: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召开

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应急厅函〔2018〕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定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召开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应急管理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付建华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对全国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回头看”,切实提升尾矿库“头顶库”安全保障水平;督促各地和尾矿库企业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汛期预测预警、值班值守和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应急管理部21号办公区A511会议室。

参加人员: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统计司、人事司(宣教办)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监管一司全体人员;宣传教育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信息研究院负责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负责人。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邀请中国应急管理报、《劳动保护》杂志社和部政府网站等媒体记者到会采访。

(二)分会场: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以及已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有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省、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执法队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科)全体人员,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省、市、县有关重点企业(各地区自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近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参会地点由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和有关重点企业按要求参会,并组织做好各分会场布置工作。

(二)请主会场各参会单位于7月16日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报送应急管理部监管一司(联系人及电话:高艳阳,010-64463026,010-64463216〈带传真〉)。

(三)请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分会场按要求开机调试。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