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09-29 10:20

作者: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8-09-29 点击数:

国家减灾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关于

做好2018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减发﹝2018﹞1号

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灾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减灾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

今年10月13日是第29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损失,创造美好生活”,强调关注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推动落实《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中减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目标,降低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当地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应该看到,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在加深,地震、地质、洪涝、干旱等各类灾害交织多发,经济增长、财富集聚、人口集中、城镇化推进也进一步增加了自然灾害的复杂性、衍生性、严重性,自然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深远,特别是贫困地区多为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区,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也凸显了当前脱贫攻坚的艰巨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围绕今年国际减灾日主题,关注自然灾害对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尤其是灾害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造成的损失和长期的影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要切实加强灾害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大力推广适应当地灾害特点的自救互救技能,创新防灾减灾活动形式和宣传载体,不断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常态减灾工作,注重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减灾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