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9-02-18 17:08

作者:人事司 时间:2019-02-18 点击数:

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

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2019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1家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5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88名,社会在职人员27名。各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或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2019年2月21日上午9时至2月28日下午4时,应聘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www.qgsydw.com/qgsydwzp_MEM_zs)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用人单位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3月5日上午10时起,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3月9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

2.笔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预计3月中旬发布,届时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平台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2.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和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将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并可以根据面试结果进行岗位调剂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被列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出现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应急管理部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应急管理部所有。

(三)相关信息将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用人单位联系。

监督电话:010—83933259、83933219。

附件:

1.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3.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