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的通报2019-05-28 10:40

作者:安全生产基础司 时间:2019-05-28 点击数: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

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的通报

应急厅函〔2019〕3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9年5月17日,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以下简称翠宏山铁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3人被困。截至5月21日,36人获救,7人失联,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搜救井下失联人员,科学施救,确保安全,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督查检查、排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翠宏山铁矿作为基建矿山,在明知矿区受地表库尔滨河威胁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擅自开采+190米水平以上矿体,造成地表塌陷,河水裹带泥沙形成泥石流溃入井下导致事故发生,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暴露出翠宏山铁矿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基建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防治水各项措施不落实,对外包工程承包单位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该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暴露出地方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执法不到位、安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

该起事故性质极其恶劣,且涉险人员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亡羊补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依法严肃调查处理事故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要督促黑河市人民政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该起事故调查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事故调查报告要在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将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二、全面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

各地区要立即组织对近3年来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暂停建设、停产整顿、从严追责、上限处罚等措施,对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对一些监管部门工作停留表面,放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要严肃问责。

三、狠抓防治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地区要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受严重水害威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对在河流、湖泊、水库和海域等水体下采矿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面进行登记建档,彻底摸清水文地质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AQ2061-2018),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要严厉打击违反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违规开采防隔水矿岩柱、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矿山要全面停产整顿。

四、严格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各基建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对矿山建设项目实施统一协调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对施工安全进行依法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五、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防汛方案,落实防汛措施和物资。要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对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边坡等建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撤离作业人员,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要组织力量对防排水设施、蓄水设施进行检修、清挖、泄流,保证各种防汛设施运转可靠。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完善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各项措施落地,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4日